文章摘要:柬埔寨企業所得稅標準稅率為 20%,而取得合格投資項目(QIP)資格者,最長可享 9 年免稅期——這是許多企業評估柬埔寨的第一個理由。但實務上有三件事常被誤解:其一,9 年不是「一口氣免九年」,而是由啓動期(最長 3 年)、免稅期(固定 3 年)與優先期(0 至 3 年)三段構成,起算點是首次取得營收並獲利;其二,免稅期免的是所得稅與 1% 月度預繳,但增值稅、預扣稅、員工薪資稅與各項申報義務並不因此消失,仍須按月申報;其三,QIP 的基本優惠是「免稅期」與「特別折舊」二擇一,而非同時享有。此外,兩個跨境變量值得注意:越南新企業所得稅法已取消工業區的所得稅優惠,而 OECD 全球最低稅則可能讓大型跨國集團的免稅期實益打折。本文拆解柬埔寨企業實際要繳哪些稅、QIP 能免什麼與怎麼算、經濟特區內的差異,以及柬越泰的稅務比較與實務注意事項。
一、引言:免稅九年,為什麼實際感受常常不是這樣?
「柬埔寨最長可以免九年所得稅」——這句話幾乎出現在每一份招商簡報裡,也確實是柬埔寨投資優惠的核心。但真正把工廠開起來的企業,財務往往會發現另一幅景象:每個月還是要跑稅局、還是有稅要繳、年底還是有一筆筆申報要處理。
落差不在於政策打了折扣,而在於「免的是哪一種稅」從一開始就沒弄清楚。柬埔寨的稅制裡,企業所得稅只是其中一層;免稅期免掉的是這一層與它的月度預繳,其餘的增值稅、預扣稅、薪資稅與申報義務照舊。要把這筆賬算準,得先把柬埔寨企業實際會碰到的稅一項一項攤開來看(稅制全貌另見柬埔寨稅務指南)。
二、柬埔寨企業所得稅之外:經營還要繳哪些稅
柬埔寨企業日常面對的稅,主要有五類:企業所得稅、最低稅、月度預繳、增值稅與預扣稅——它們各自獨立,不能混為一談。
| 稅目 | 稅率(2026) | 重點說明 |
| 企業所得稅(CIT) | 標準 20% | 適用中型與大型納稅人;小型納稅人 0–20% 累進;石油天然氣與部分礦業 30%;保險業按毛保費 5% |
| 最低稅(MT) | 年營業額 1%(不含增值稅) | 與所得稅並立之獨立稅目;當 1% 營業額高於 20% 所得稅時須繳。依 2017 年財政管理法,「保持適當會計記錄」者不適用 |
| 月度預繳 | 月營業額 1%(含稅、不含增值稅) | 按月繳納,可抵扣年度所得稅與最低稅;免稅期內免繳,但仍須遞交零申報 |
| 增值稅(VAT) | 標準 10%;出口 0% | 登記門檻為年營業額 1.25 億瑞爾(約 3.1 萬美元);出口貨物與供應出口商的部分支持性產業適用 0% |
| 預扣稅(WHT) | 居民:服務 15%、權利金 15%、租金 10%、利息 15%;非居民一律 14% | 支付予已登記納稅人且取得有效增值稅發票之服務,可免預扣 |
這張表裡有兩個容易踩的點。第一,最低稅是「獨立稅目」——即使企業虧損,只要 1% 營業額高於所得稅,仍須繳納;雖然法規寫明保持適當會計記錄者不適用,但「何謂適當會計記錄」至今沒有明確定義,實務上仍存在裁量空間,因此完整的賬務與審計是必要的自保。第二,租金、服務等對外支付的預扣稅,是許多臺商與陸資企業初期最常漏掉的一環——租廠房要扣 10%、付境外服務費要扣 14%,漏扣的稅負最終會落到企業自己頭上。
三、QIP 免稅期怎麼算:三段結構與起算點
QIP 的所得稅免稅期最長 9 年,但它不是一段連續的九年,而是由啓動期、免稅期與優先期三段接續構成。

圖 1:QIP 所得稅免稅期的三段結構(依柬埔寨投資法與 CDC 說明整理)。免稅期的實際價值取決於專案多快開始獲利。
三段的規則如下:啓動期自項目登記起算、最長 3 年,當項目首次取得營收且當年獲利時即告結束;若有營收但當年虧損,虧損期最長仍以 3 年計;若尚未取得營收,啓動期不啓動,直到有收入才開始計算。接着進入固定 3 年的免稅期,這是核心的免稅期間。最後是優先期,長度依項目類別與規模在 0 至 3 年之間。三段合計最長 9 年,期滿後即按 20% 標準稅率課稅。
這個結構對財務規劃的意義在於:免稅期的實際價值,取決於企業「什麼時候開始賺錢」。若項目建設與爬坡期長、遲遲未獲利,啓動期會被耗掉一部分;反之,若能較快投產獲利,免稅期的效益就能落在獲利最集中的年份。這也是為什麼許多企業選擇先租標準廠房快速投產、而非從建廠開始耗時(租建取捨詳見廠房租賃 vs 自建一文)。
四、QIP 免的是什麼:兩種基本優惠與進口稅豁免
QIP 的基本優惠是「免稅期」與「特別折舊」二擇一,不能同時享有;此外還有進口稅項的豁免,這部分往往被低估。

圖 2:一般企業與 QIP 企業在免稅期內的稅負差異(示意)。免的是所得稅與 1% 月度預繳;加值稅、預扣稅、薪資稅與申報義務並未減少。
先說二擇一。企業可選擇前述的所得稅免稅期,或選擇「特別折舊」——即對生產性資產給予加速折舊,以在前期抵減應稅所得。前者適合預期能較快獲利、且獲利集中的項目;後者適合資本投入大、希望以折舊長期攤抵的項目。這是一個需要按自身財務結構試算的選擇,而非「免稅期一定比較好」。
進口稅項的豁免則包括:建築材料、生產設備與生產投入(原料)可免徵關稅、特別稅與增值稅,其中生產投入的免稅適用於出口導向的生產。對製造業而言,這一項在建廠期與量產期的現金流效益,往往不亞於所得稅免稅——尤其設備與建材的進口金額通常集中在前期。須留意的是,這些豁免須事先向 CDC 提交清單並經審核批准,並非自動適用;免稅期結束後,用於生產的進口材料仍可在每年經 CDC 批准後繼續享有關稅優惠。
另有一項常被忽略的規定:既有 QIP 若追加投資、擴充產能,依 Prakas 第 313 號,其擴充資本亦可享所得稅、預繳與最低稅的免稅優惠,免稅額依「擴充資本佔擴充前後總資本的比率」計算;其中最低稅的豁免以具備獨立審計報告為前提。若企業未按擴充計劃將資金用於建材與新設備,優惠會被取消。
五、經濟特區內的 QIP 有何不同
在經濟特區內設廠,QIP 的稅務優惠內容與區外大致相同,差別主要在申請路徑與執行效率。
依柬埔寨投資法,特區外的投資項目須向柬埔寨發展理事會(CDC)或省市投資分委員會(PMIS)登記並取得最終登記證書;而設在經濟特區內的項目,通常可通過特區管理機構的單一窗口協助辦理,與海關、稅務、勞工等部門的對接也在園區內完成(QIP 線上申請流程與柬埔寨經濟特區完整指南另有專文)。對多數製造業者而言,實質差異不在「能免多少稅」,而在「多快拿到批文、報關與年度清單審核是否順暢」——這類行政效率會直接反映在建廠進度與現金流上。
六、柬越泰比較:標準稅率都是 20%,差別在優惠結構
一個常被忽略的事實是:柬埔寨、越南、泰國的企業所得稅標準稅率都是 20%——真正拉開差距的,是優惠的結構與適用條件。
| 項目 | 柬埔寨 | 越南 | 泰國 |
| 標準稅率 | 20% | 20% | 20% |
| 主要優惠工具 | QIP:免稅期最長 9 年,或特別折舊二擇一 | 按產業與地區給予 10%(15 年)、17%(10 年)等優惠稅率 | BOI:依活動類別給予免稅或減免 |
| 中小企業稅率 | 小型納稅人 0–20% 累進 | 微型 15%、小型 17%(多數外資不適用) | 另有中小企業級距 |
| 近期重要變化 | 投資法(2021)與第 111 號次法令後架構穩定 | 新稅法(2025/10 生效)取消工業區的所得稅優惠 | BOI 條件持續調整 |
| 進口稅豁免 | 建材、設備、出口用生產投入可免(須 CDC 批准) | 依項目類別 | 依 BOI 項目類別 |
其中最值得注意的是越南的變化:依 2025 年 6 月通過、同年 10 月生效的新企業所得稅法(第 67/2025/QH15 號),越南取消了以「工業區」作為地點條件的所得稅優惠,改以產業別與特定地區為主;同時新增的 15%、17% 級距,是針對年營收 30 億與 500 億越南盾以下的微型與小型企業,多數外資製造企業並不適用。這意味着,過去「進越南工業區即享稅務優惠」的直覺,已不再成立。
另一個跨國變量是 OECD 支柱二的全球最低稅:對全球合併營收超過 7.5 億歐元的大型跨國集團,若其在某國的實際稅率低於 15%,差額可能在其他司法管轄區被補徵。換言之,對這類集團而言,免稅期未必等於真正省下稅款,而可能只是把稅負移到別處——中小型企業與非集團架構者則不受此影響。企業在評估免稅優惠的實際價值時,應先確認自身是否落入支柱二的適用範圍。
七、實務注意:免稅不等於免申報
免稅期最常見的誤解,是把「免稅」理解成「不用管稅」。實際上,申報義務一天都沒有少。
・月度申報照舊:免稅期內雖免繳 1% 預繳,但仍須按月遞交零申報;增值稅、預扣稅、薪資稅亦須按月申報與繳納。
・賬務與審計是前提:最低稅的豁免以「保持適當會計記錄」為條件,而擴充資本的最低稅豁免更明文要求獨立審計報告——賬做不好,優惠可能落空。
・進口免稅須事先申請:設備與建材的免稅清單須報 CDC 審核批准,且免稅期後每年仍須申請,不會自動延續。
・關聯交易與轉讓定價:與母公司或關聯方的採購、服務、借款須符合獨立交易原則並備妥文件,近年查核趨嚴。
・資本利得稅須留意時程:柬埔寨已立法建立 20% 的資本利得稅框架,但實施時程歷經多次延後,具體適用應以最新公告為準。
把這幾項做在前面,免稅優惠才拿得穩;反之,若因申報或賬務瑕疵被追補,節省下來的稅款很可能又被罰款與利息吃掉——柬埔寨對逾期申報的罰款為應納稅額的 10% 至 25%,逾期繳納另按月加計利息。
八、MSEZ 在稅務落地上的協助
稅務優惠能否順利落地,往往不取決於政策本身,而在於 QIP 申請、進口清單審核與月度申報能否按時走完;MSEZ 的協助正落在這些環節。
曼哈頓經濟特區(MSEZ)位於柬越邊境 Bavet、總面積約 600 公頃,自 2005 年運營至今逾二十年。園區行政團隊以中文為主要工作語言(輔以英文、高棉文),可協助企業辦理 QIP 登記與年度進口免稅清單的申報、銜接稅務與海關窗口、處理原產地證與報關事務——對首次進入柬埔寨、尚未建立本地財稅團隊的企業而言(公司設立流程見柬埔寨設立企業指南),這類協助能顯著縮短前期摸索時間。
須說明的是,園區提供的是行政與流程協助,具體的稅務申報與籌劃仍應由企業的會計師或稅務顧問執行。若貴公司正評估柬埔寨投資的稅務架構,歡迎了解在柬埔寨投資的整體條件或聯繫園區團隊,依項目類別與投資規模了解 QIP 適用與申請流程。
九、常見問題 FAQ
Q1:柬埔寨企業所得稅稅率是多少?
| 標準稅率 20%,適用於中型與大型納稅人;小型納稅人適用 0% 至 20% 的累進稅率。石油天然氣與部分礦業為 30%,保險業按毛保費 5%。取得 QIP 資格者,可在免稅期內免徵所得稅。 |
Q2:QIP 的九年免稅期是怎麼算的?
| 由三段構成:啓動期(自登記起算、最長 3 年,至首次取得營收且獲利為止)+免稅期(固定 3 年)+優先期(0 至 3 年,視項目類別)。合計最長 9 年,期滿後按 20% 課稅。因此免稅期的實際價值,取決於項目多快開始獲利。 |
Q3:免稅期內還要繳什麼稅、報什麼?
| 免的是企業所得稅與 1% 月度預繳,但增值稅、預扣稅、員工薪資稅照繳;且預繳雖免,仍須按月遞交零申報。換言之,免稅不等於免申報——月度與年度的申報義務完全不變。 |
Q4:什麼是最低稅?虧損也要繳嗎?
| 最低稅是與所得稅並立的獨立稅目,稅率為年營業額(不含增值稅)的 1%;當它高於 20% 的所得稅時即須繳納,與盈虧無關。依 2017 年財政管理法,保持適當會計記錄的企業不適用,但法規未明確定義何謂「適當會計記錄」,因此完整賬務與審計相當重要。 |
Q5:柬埔寨和越南的稅務優惠,哪個比較有利?
| 兩國標準稅率都是 20%,差別在優惠結構。柬埔寨以 QIP 的免稅期(最長 9 年)或特別折舊二擇一,加上建材設備的進口稅豁免;越南則按產業與地區給予 10%、17% 等優惠稅率,但 2025 年 10 月生效的新稅法已取消工業區的所得稅優惠。此外,全球營收逾 7.5 億歐元的大型集團還須考慮 OECD 全球最低稅的影響。應按自身產業、規模與集團架構個案試算。 |
十、參考資料
📚 參考資料 References
- PwC Worldwide Tax Summaries|柬埔寨企業所得稅:中大型納稅人標準稅率 20%、小型納稅人 0–20% 累進、石油天然氣與部分礦業 30%、保險業毛保費 5%;最低稅為年營業額(不含增值稅)1% 之獨立稅目,依 2017 年財政管理法保持適當會計記錄者不適用。
https://taxsummaries.pwc.com/cambodia/corporate/taxes-on-corporate-income - PwC Worldwide Tax Summaries|柬埔寨稅務行政:月度預繳為月營業額(含稅、不含增值稅)1%,可抵扣年度所得稅與最低稅;免稅期內免繳預繳但須遞交零申報;月度稅款於次月 20 日前繳納。
https://taxsummaries.pwc.com/cambodia/corporate/tax-administration - PwC Worldwide Tax Summaries|柬埔寨預扣稅:居民之服務 15%、權利金 15%、租金 10%、利息 15%(付予柬埔寨註冊銀行或金融機構除外);付予非居民一律 14%。
https://taxsummaries.pwc.com/cambodia/corporate/withholding-taxes - Acclime Cambodia|柬埔寨企業所得稅與最低稅實務、QIP 免稅期與預繳豁免說明;增值稅標準稅率 10%、登記門檻年營業額 1.25 億瑞爾。
https://cambodia.acclime.com/guides/corporate-income-tax/ - 柬埔寨發展理事會(CDC)|QIP 優惠與適用產業:所得稅免稅期按投資活動類別,建築材料、生產設備、生產投入進口可享關稅、特別稅與增值稅豁免。
https://cdc.gov.kh/incentives-and-schemes/ - 柬埔寨投資促進網|QIP 免稅期三段結構:啓動期最長 3 年+免稅期 3 年+優先期 0–3 年,合計最長 9 年;期滿後按 20% 課稅,生產用進口材料經 CDC 年度批准仍可續享關稅優惠。
https://www.cambodiasez.com/351page.html - Prakas No. 313 MEF.PrK.PD|既有 QIP 擴充資本之稅務優惠:免稅額按擴充資本佔總資本比率計算,最低稅豁免以具獨立審計報告為前提;未按計劃使用則優惠取消。
https://www.pdaexsea.com/hangyezixun/2138.html - PwC Worldwide Tax Summaries|越南企業所得稅:標準稅率 20%;新企業所得稅法(第 67/2025/QH15 號,2025/10/1 生效)新增微型 15%、小型 17% 級距;優惠稅率 10%(15 年)、17%(10 年)等。
https://taxsummaries.pwc.com/vietnam/corporate/taxes-on-corporate-income - EY|越南新企業所得稅法要點:15% 適用年營收 30 億越盾以下之微型企業、17% 適用 30 億至 500 億越盾之小型企業;新法取消以工業區為地點條件之所得稅優惠;越南自 2024 年起實施 OECD 支柱二全球最低稅(合併營收逾 7.5 億歐元集團)。
https://www.ey.com/en_gl/technical/tax-alerts/vietnam-passes-new-corporate-income-tax-law - PwC Worldwide Tax Summaries|泰國企業所得稅標準稅率 20%;BOI 依活動類別給予免稅或減免。
https://taxsummaries.pwc.com/thailand/corporate/taxes-on-corporate-income
數據使用說明:本文稅率、優惠條件與申報規定已於 2026 年 7 月查證並標註來源。柬埔寨稅制近年持續調整(含所得稅部長令、總稅務局標準作業程序、資本利得稅實施時程延後等),越南亦於 2025 年 10 月起適用新企業所得稅法;上述內容為一般性說明,個別企業的適用稅率、QIP 資格、優惠年限與申報義務,須以柬埔寨發展理事會(CDC)核發文件、總稅務局(GDT)最新規定及專業稅務意見為準。本文為產業信息,不構成投資、稅務或法律建議。


